征收土地預公告 安政征啟公告〔2025〕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規(guī)定,在符合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國土空間規(guī)劃、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擬開展征收土地工作,現將擬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擬用于安寧市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項目,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中第五款“在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城鎮(zhèn)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fā)建設需要用地”規(guī)定,屬于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安寧市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fā)方案(第二次)的批復》(云自然資征成〔2022〕151號)、《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安寧市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fā)方案(第一次)的批復》(云自然資征成〔2024〕56號),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圍
征收范圍:征收面積為11.7072公頃,共涉及1個街道1個村民委員會1個村民小組,具體為草鋪街道權甫村民委員會核桃箐村民小組,詳見擬征地示意圖。
三、開展現狀調查的安排
擬定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后組織有關部門對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信息進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以積極支持配合。
四、有關事項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包括新建房屋,種樹、種草、種林或者種其他經濟作物等。違反規(guī)定,在土地征收預公告發(fā)布后搶種糧食、樹苗等其他經濟作物,搶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